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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郭光胜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二日,在投放真相信件时被公安局绑架,被县法院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在监狱,写了所谓的“四书”,做了决对不应该做的事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2月2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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