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超
2008年“奥运会”之前,向610及单位填写的诬蔑大法的“登记表”和不让妻子上北京去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坚修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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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2/1963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