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凤花 2008年12月18日,同修到我家说她在家看不着光盘,我就放给她看。上午10点左右,派出所来人到我家,把光盘拿走了,并把我带到派出所。恶警问我光盘和师父照片哪来的,我说捡的。后来,他们叫我签字,我不签。他们翻脸说:“不签就别回家”。这会儿,我的怕心和亲情心出来了,就签了字,按了手印。回来后,我的怕心更重了,还说过“不炼了”。我对不起师父,给大法抹了黑。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去掉人心,按照师父的要求去做,勇猛精進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2月23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