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宇
我曾得过法,九九年七•二零后,由于邪恶党疯狂迫害法轮功,我在学校被迫在反对大法的横幅上签字。现在我郑重声明签字作废。从新回到大法修炼中, 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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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3/19642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