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万全
做了不应该做的事,填了表,在此严正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听师父的话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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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2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4/1964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