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香芹
我是九五年得法的,经过了七二零邪党的迫害,由于怕心,交出了大法书,还写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,现在非常痛悔。决心以后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过错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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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5/1965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