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俊霞
我曾经在邪恶的高压下毁过大法书,现在后悔极了,所以我现在严正声明:所有对大法不敬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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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5/1965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