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牛清云
一九九九年7.20迫害期间,派出所找到家里,我在它们写的东西上按的手印、签的字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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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5/1965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