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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绍芳

    我于1998年9月得法。得法后,师父给我净化了身体,我明白了人生真谛就是返本归真。但由于不精進,学法不深,在1999年7月20日邪恶迫害时,我违心的向单位领导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写了不敬师、不敬法的话,还交了一本手抄大法书。2000年1月,我与其他同修去北京上访,途中被恶警绑架。被带回本地后,我在“拘留证”上签了名字。回来后,我被邪恶以监视居住的名义关押在单位。到2000年6月,我因承受不住各方面的压力,违心的向单位写了一份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但单位并没有解除关押。直到2000年11月,我邪悟后被洗了脑,写了不敬师、不敬法的话,在单位全体职工大会上宣读,并向单位交了大法书籍共11本。由于师父的慈悲,2003年我从新开始修炼。2006年3月,我在监狱被迫害中,由于承受不住和被人心带动,违心的写了“三书”,向邪恶妥协,写了不敬师、不敬法的话,并开了“揭批会”,刑满那天还在“释放证”上签了名。2007年1月,片警到我家了解情况,我又糊涂的签了名。严正声明:以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洗刷污点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7/19668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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