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黎光 2000年9-10月期间,我在去北京的火车上,被恶警绑架到看守所。由于学法不深,人心、怕心太重,想早点出去,家人交了八千元想救我,我就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,还说出了已经被抓進看守所的同修,说是她告诉我的,对大法犯下了滔天大罪。事后我非常痛悔,一失足成千古恨。出来后,经同修的帮助,我重新走上修炼的路。看到《明慧周刊》三六六期《帮助学员走出死关》一文,对我触动很大,我知道自己还有没放下污浊的包袱,特此严正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坦坦荡荡的助师正法,走好最后回归的路,做好三件事,救度世人,做个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月7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