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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冉孟菊 九九年七二零后,由于我没认真学法,怕心很重,我把丈夫为我写的“保证”抄写了一份,同时还把师父的讲法录音带和录像带交了出去。由于自己做错了事,旧势力没完没了的干扰迫害我,最后一套录音带也被丈夫毁了。我没保护好大法资料,我错了,请师父原谅。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一定努力做好三件事,走好回家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2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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