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洪俊
以前曾被邪恶带动,对大法不敬,把经书从车上扔掉。现在认识到错误,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救度众生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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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7/1966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