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秀琴
以前在派出所、洗脑班,所说的“不炼功”的话和在它们写的“保证书”上按的手印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道路,精進实修,加倍弥补以前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2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7/1966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