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钊权
我是一名小学生,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做诽谤大法的作业,我应付着做了,声明作废。今后明是非,辨善恶,顺应“真、善、忍”做一个好人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7/1966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