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洪丽
在“七二零”打压以后,我有怕心,违心的把师父的部份大法书烧毁,对不起师父。严正声明:对我所做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在以后的正法路上决心从新做好,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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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8/1967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