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广启
1999年7.20后,在看守所写了“悔过书”,做了很多有损大法的事。被恶警绑架后,做了不该做的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2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8/1967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