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廉玉林
1999年7月,将大法书交了,在“保证书”上被迫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8/1967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