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众
一九九九年七月末,把书烧掉了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8/1967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