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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回振香 曾把师父的照片交了。单位保卫科来家让我填表,我违心的签了名。现严正声明: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信师信法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10/19687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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