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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苏琼仙 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三晚上,镇邪党干部和村书记、派出所警察等多人非法把我带到乡政府里,强迫我放弃修炼法轮功,它们强迫我签字,我当时就叫我女儿给签了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12/19699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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