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丁树莲 我是98年得法的,亲身见证了大法的神奇与超常。99年7.20以来,我不止一次被当地派出所及政府迫害,特别是2008年邪党的所谓奥运前后,由于我学法不精進,求安逸心、怕心,以及私心重,在迫害下,我不情愿的签过字。严正声明:我的签字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过错,跟上正法進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13/197042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