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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毛瑞兰 我是一九九九年初开始修大法,七二零中共恶党全面镇压压法轮功后,由于自己对法不坚定,害怕被抓,因此将师父的法像烧毁。这是滔天大罪,罪不容恕。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但师父没忘我这不争气的弟子,二零零七年冬,我又从新回到大法修炼炼中。我深深感恩师父。按师父要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,随师把家还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14/19711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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