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建春
在九九年“七二零”的时候,刚得法时怕心太重,在邪恶的一张纸上签过名、按过手印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现在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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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16/1972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