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英
1999年7.20以后,把师父的经文和法像全部交给当地派出所,又向邪恶签字说“不炼了”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按师父说的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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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16/1972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