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桂兰
2008年7月9日派出所的人来我家,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,我说:“以前炼过,现在不炼了”,现在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从现在开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16/1972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