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殿安
2000年,我向邪恶人员说过“不修炼法轮大法”的话,放弃了修炼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从新开始修炼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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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3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16/1972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