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柳晓华
九九年“七二零”时,因自己怕心太重,烧过大法书,写下了“不炼了”的东西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从此走师父安排的路,跟随师父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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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16/1972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