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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连芬 99年,我和3个同修去北京证实法,被当地恶警接回,非法关在看守所。在所谓的提审时,我由于学法不深,当时认为说真话,曾出卖了两个同修,致使其中一同修由于怕心从此不怎么修了。这么多年了我一直没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,当看了周刊上同修的交流文章,我才突然猛醒,我当时不但向邪恶提供了情报还毁了同修,这是一般的问题吗?我做了一件让邪恶高兴,让师父痛心的大错特错的事。我对不起同修,更对不起师父。我向师父悔过,并严正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行为作废。今后决不做对不起同修、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事,真心希望此同修还能走回大法中来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17/1972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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