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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何明珍

    1999年7.20邪恶疯狂迫害之时,我由于怕心重,悟性差,做了对不起师尊与大法的事,叫常人(我丈夫)将师父的法像毁了,还将师父在各地讲法的带子也毁了。还有一次,我聽到说公安将大法书籍拿去纸廠毁了,我当时就说“拿去卖废品”。现在想起来真是痛悔萬分,师父为我承受了那么的苦,而我却不悟,完全用了人的思想去做事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17/19729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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