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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桂珍 在共产邪党的迫害中,我在监狱、劳教所所说、所写的“保证不炼法轮功”的话及背离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救度众生,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3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18/1973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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