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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春菊 我修炼法轮功三年,在大法受迫害时,我违心地写下了“保证书”,现严正声明:我写过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现在我继续坚修大法,做好讲清真相、救度世人的工作,来弥补我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感谢恩师给我悔过、弥补的机会,我一定紧跟师父圆满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1/235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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