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洪英 被非法绑架到戒毒所迫害时,说了对师父不敬的话,还写过“保证”,做过侮蔑大法的锦旗等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跟师父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18/197361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