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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于新刚

    今天下午我爸没在家,警察以帮教为名叫我替我爸签名。由于我当时没有多加思考,所以就签了。事后感到非常后悔,我觉的这件事情背离了大法,给大法抹了黑。我特此声明:签名作废。从此以后倍加补偿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19/19741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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