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宛芳
7.20以后,街道办事处和单位领导多次到我家進行骚扰,我因为怕心,写下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交了一本《转法轮》,还撕毁了师父的照片。严正声明: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19/1974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