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瑞芬
自从修炼以来,我受益匪浅。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我受到迫害,违心的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严正声明:所写的“保证”及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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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20/1974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