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韵丰
在九九年,交过两本大法书,由于家庭矛盾,我说过一句“不是炼法轮功”的话。严正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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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21/19751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