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屈洪娟
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开始时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向我丈夫的单位领导说“不炼了”的话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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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21/19751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