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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梁丽荣 九九年“七二零”后,在当地派出所答应“不出去炼功了”。二零零一年,到北京,被当地驻京警察非法关押五天,并非法送回本地拘留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后,被非法劳动教养一年。写了“保证书、揭批书、决裂书”,交了部份大法书,并给同修写了一封邪悟的信。二零零一年十一月,被非法抄家,非法抄走所有大法书、师父法像及资料,被非法劳教二年。写了“不炼功保证”。在怕心下配合邪恶写了出卖同修的书面材料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正法路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22/19756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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