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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明众 我是九九年前得法,七二零听信了邪党的造谣宣传。加上得法时间不长,怕心,做了大法弟 子不应该做的事,毁了大法书。现特此声明:以前做的错事全部作废。坚决回到大法中来,坚修到底。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25/1977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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