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志明
毁坏大法资料及《九评》等书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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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26/1977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