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文丽
曾给邪恶按过的手印、写过的文字、别人代写的东西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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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26/1977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