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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宋青云

    2001年,我在邪恶的迫害下,被迫流离失所。由于怕被绑架迫害,在邪恶的高压恫吓下,我花钱请客,并向邪恶写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,主动配合了邪恶。在怕心的驱使下,我烧掉同修制作的《新经文》、《明慧周刊》、大法标语,给大法造成损失。严正声明:过去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勇猛精進,弥补过失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27/19785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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