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国方
在99年7.20期间,我因受中共邪党轰炸性恐吓,曾将师尊法像及经书交给了当地派出所和六一零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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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27/1978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