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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蒋明洙

    99年7月,江氏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,我老伴因有怕心把大法书籍送到派出所的时候,我没有坚决阻拦,从而对大法和师父犯了罪。而且从99年7月到2008年11月间,我只在家修炼,没有象别的大法弟子那样勇敢的走出家门,做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我很惭愧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从现在开始听师父的话,按照师尊的教诲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28/19789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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