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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广明 由于自己法理不清,被绑架以后虽然在大的原则问题上没有向邪恶屈服,但是还是有一些配合邪恶的行为,如在当地公安局在讯问记录上签字,按手印,照像;在劳教所里照像、填表、写周纪实日记等。现严正声明:以前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多学法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28/19789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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