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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芬玉 我是一九九九年得法的,由于学法不深,存在怕心,我将师父的《洛杉矶市法会讲法》藏于水壶中,造成经文被水浸湿。我对不起师父,严正声明:以上行为作废。今后我一定要以大法为重,走正自己的路,去掉怕心,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28/19789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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