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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德英 一九九九年八月份,我把一部份大法书交给了厂里保卫科。2001年11月份我把大法书全部交给孩子们烧了。二零零三年二月份,又把大法书找来烧了。零三年七月份,向居委会、公安局“保证不炼了”。零三年九月份,向街道办事处写了东西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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