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永国
向单位交了大法书和炼功磁带,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,说了屈从邪党的话,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29/1979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