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盛历梅
我在派出所所说的、写的“保证“和一切有损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我表示坚修大法到底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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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29/1979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