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娟
我在被非法抓期间所写的违背大法的文字材料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3/29/197966.html